网站公告列表

  没有公告

加入收藏
设为首页
联系站长
您现在的位置: 黄梅财政信息网 >> 文章中心 >> 政务公开 >> 文章正文
  黄梅县财政局一次性告知制度            【字体:
黄梅县财政局一次性告知制度
作者:admin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7-5-31    
 
    一、本制度告知对象为前来办事的广大群众;
    二、局属各股(室)工作人员对于前来办事的群众要热情周到、耐心细致,对办事群众不了解办事程序的,要一次性明确告知其办事程序;
    三、对于办事群众在办理过程中所需提供的证件、证明或介绍信等有关手续需一次性清楚明确地告知,做到手续齐备,办理及时;
    四、若属资料不齐全,手续不完备的,对口股(室)工作人员应当场告知需要补办的资料或补办的手续;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事情,接待人员要当场解释有关政策以及不能办理的原因。如确有原因一次办结不了的,需向办事群众详细说明原因,并将下次办理时间确定并告知;
    五、凡因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,服务态度不好,被服务对象投诉的,经查证属实,严格按《黄梅县财政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》予以追究。
文章录入:admin    责任编辑:admin 
  • 上一篇文章:

  • 下一篇文章:
  • 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   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
    没有相关文章
      网友评论:(只显示最新10条。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
    版权所有:黄梅县财政局信息中心 站长:大鱼